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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山东黄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思考

    责任编辑:范江涛 来源:

  目前,山东河务局共有事业单位53家,企业单位53家,国有资产存在投资收益低、资产利用效率不高等问题。笔者根据2016年度资产清查情况,就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谈几点认识。

国有资产存在的问题

  一是国有资产管理处置不规范。部分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意识不强,存在“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对购置资产的积极性比较高,资产处置收入与出租出借收入混淆,部分单位资产处置收入上缴不及时,资产登记、保管不规范,处置方式单一。

  二是无资产使用、处置授权额度。根据《中央级水利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关于部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授权审批问题的通知》要求,山东河务局作为三级预算单位,下属的事业单位无资产使用、处置授权额度。资产使用、处置事项需逐级上报黄委审批,增加了行政成本、时间成本,降低了资产管理效率。

  三是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结合的不够。一方面,部分单位只重视资产购置、不重视资产管理,资产购置随意、盲目、重复,造成资产闲置浪费现象,不仅降低了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而且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另一方面,预算管理主要控制资金的投入,而对现有资产的存量不够关注。只关注资产边际增量,而对资产的存量则难以进行有效而全面的管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脱节。

  四是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薄弱。山东黄河企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在程序上、制度上均不如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范完整,存在诸多问题,突出表现为实物资产的购置、处置任意,尤其是施工在外的项目部以工作急需为由,任意购置、先斩后奏现象比较普遍;资产处置不规范,没有履行询价等公开处置程序,没有建立完善的处置制度;对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规定执行不力或没有执行,缺乏必要的监督检查。

  五是业务力量薄弱。由于财政经费不足,山东黄河事业单位在完成日常治黄事业的同时,需要将较多精力投入到经济创收工作中,资产管理工作相对处于次要位置,得不到重视;加之各部门、各单位普遍存在“重预算、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致使基层单位资产管理业务力量相对不足。没有专门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或部门,基层单位多由财务科兼管国有资产;人员力量薄弱,没有专职的资产管理人员,资产管理工作没有人员力量保障。

加强资产管理的建议

  一应加强国有资产全范围、全过程管理。抓好国有资产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强全范围、全过程管理。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完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规范单位年终盘点、内部控制、统计报告、日常监督等具体管理制度。一是建立资产购置、使用管理责任人制度;明晰责任,各负其责,有错必纠。二是理清资产处置收入与出租出借收入,资产处置收入必须按规定上缴中央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出租出借收入可作为单位预算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三是建立资产信息与人事变动信息的联动机制,人事任免时人事部门通知资产管理部门及时配置、收回相应资产,变更相关资产信息,做到账实、账证、账账相符。四是借助地方政府的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处置国有资产。借鉴地方政府做法,规定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废弃的电器及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等电子产品应无偿交给在主管部门备案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企业,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实现国有资产处置的“阳光操作”。

  二应授权山东河务局国有资产管理审批额度。财政部、水利部应简政放权,针对山东河务局作为三级预算单位的实际情况,适当授予资产使用、处置额度。山东河务局在授权额度内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按规定将审批结果报黄委财务局备案,每半年将审批工作情况总结报黄委财务局,以总结经验,反映问题,并接受黄委财务局对资产审批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应完善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结合机制。一是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通过资产与预算结合,管控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缓解部门、单位之间资产占有水平不均衡的状况,促进资源配置的合理化,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二是将资产配置职能嵌入到预算管理流程中。《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是编制资产配置预算的重要依据,资产配置应严格执行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三是加强对于新增国有资产配置预算执行的监督检查。凡是未经批准的,则一律不得购置,而对于预算执行之中需要追加预算和临时购置资产的,若是确有特殊需要,则应该严格按规定程序申报,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购置,未申报购置预算的资产,一律不得安排经费。以资产配置为结合点,使预算资金分配更加规范,资产配置更加科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资产配置效率。四是定期盘点单位资产,理清资产存量,明晰资产使用状况,完善事业单位动态的管理信息系统,为预算编制提供准确、细化、动态有效的资产信息。

  四应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山东河务局所属企业为国有企业范畴,企业资产作为国有资产首先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所有规定管理国有资产。其次,参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健全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制度是做好管理的根本保障,企业要以制度为标杆,严格制度执行,把制度落实到资产管理的各个环节。三是加强对企业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出资人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企业重大资产购置、处置等事项的审核审批与报备,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五应加强资产管理队伍建设。一是借鉴地方政府组建资产管理专业队伍的方法,建立资产专管员制度,各单位设1至2名资产专管员,将国有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二是所有部门、单位制定内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内部管理部门,资产专管员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专管员要严格履行职责,负责本单位资产的验收、使用、处置等事项,并定期与财务账核对,做到账实、账证、账账相符。三是实行专管员定期培训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业务培训,重点培训资产管理有关法规和资产管理业务。通过建立专管员业务培训制度,帮助专管员进一步了解和掌握资产管理有关政策,提升专管员队伍的管理能力。加强对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和资产专管员的考核,对考核先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提高资产管理队伍水平。(张建怀 王杰)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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