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黄河河务局
黄河水利委员会陕西黄河河务局为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所属管理机构,代表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在陕西省境内黄河干流(以下简称陕西黄河)依法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为副局级。
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陕西黄河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陕西黄河有关专业、专项规划,依法依规开展有关评估、评价、审查工作。
(二)负责管辖范围内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统筹农业、工业、航运等用水需求。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依法实施陕西黄河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所管辖范围内黄河水量调度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规定或授权参与所管辖范围内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参与水资源论证技术审查。
(三)按照规定或授权组织开展陕西黄河中央水利项目的有关前期工作,参与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有关工作。
(四)指导陕西黄河水资源保护工作。按照规定或授权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水系连通、地下水开发利用以及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保障工作。
(五)组织实施管辖范围内节约用水工作。按照规定或授权指导、监督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和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指导、监督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等制度实施。
(六)负责陕西黄河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有关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按照规定或授权参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并承担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七)按照规定或授权指导监督陕西黄河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直管水利工程和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八)组织开展陕西黄河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承担水情监测预警工作。按照规定或授权组织实施陕西黄河及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负责编制陕西黄河水旱灾害防御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九)组织指导管辖范围内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开展省际水事纠纷的调处工作。按照规定或授权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监督工作。负责直管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
(十)指导管辖范围内农村水利及农村水能资源开发有关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等有关工作。
(十一)开展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十二)完成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 水政水资源与河湖监督处(水政监察总队) 财务处 人事处 建设与运行管理处 水旱灾害防御处 机关党委 纪检处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14号
邮编:714000
电话:0913-2063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