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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

【字体:      】     打印      2022-11-15 14:28      来源: 黄河网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设置人事局。

主要职责

1.负责治黄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拟订委人才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指导委机关和委属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2.负责委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各级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

3.负责委管领导班子及委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监督工作,承办委管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职业技能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人才招聘和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选拔及专家管理工作。

5.负责委机关和委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机构改革工作。

6.负责委机关并指导委属单位的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卫生保健和疗休养工作,指导委属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7.负责委机关及委管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委属单位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8.负责干部人事统计工作。归口管理委表彰奖励工作。组织指导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

9.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处室

综合与干部监督处 机构编制处 干部处 公务员处 劳资社保处 人才与培训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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