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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管理局

【字体:      】     打印      2022-11-15 14:26      来源: 黄河网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设置水资源管理局。

主要职责

1.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承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有关工作。

2.负责流域内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统筹农业、工业、航运等用水需求。依法实施流域范围内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

3.组织开展流域水资源评价有关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预警工作,组织指导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

4.组织实施流域取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承担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工作。

5.组织拟订并实施流域内省际水量分配方案和流域年度水资源调度计划,承担水资源调度工作。指导黑河水资源管理调度工作。

6.承担黄河水量调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制订水量实时调度方案,组织开展流域和流域重要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

7.指导开展流域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权制度建设,组织开展水权转让工作。

8.承担流域内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保障工作。

9.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处室

取用水管理处 水量调度处 评价与配置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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