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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晏(?~780),字士安,曹州南华(今山东东明)人。唐上元,广德年间曾任户部侍郎、吏部尚书、度支盐铁租庸使及东都、河南、江淮、山南等道转运租庸盐铁使等职。
安史之乱使漕运受到严重破坏。广德元年(公元763年)平息了叛乱后,次年代宗即命第五琦与刘晏疏浚汴渠,并以刘晏专领东都、河南、江淮粮食盐铁转运事宜,凡漕事“亦皆决于晏”。在刘晏的主持下,一方面参照裴耀卿分段漕运的办法,使“江船不入汴,汴船不入河,河船不入渭;江南之运积扬州,汴河之运积河阴,河船之运积渭口,渭船之运入太仓,岁转输百一十万石,无升斗溺者”;另一方面又在扬州制造可以直达三门的专用船2000艘,每船载重千斛,“十船为纲,每纲三百人,篙工五十,自扬州遣将部送至河阴,上三门,‘号上门填阙船’,米斗减钱九十”,并“调巴、蜀、襄、汉麻枲竹绦为綯”,用作挽舟之用。经过刘晏的整顿,“轻货自扬子至汴州,每驮费钱二千二百,减九百,岁省十余万缗”,运至关中的漕米每年也恢复到110万石,保证了京师地带的粮食供应。
【注】引文见《新唐书·食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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