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加强预算单位资金监管的举措
近年来,随着一系列政策、制度的出台,国家对资金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2023年2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在逐步建立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和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作出顶层设计,并且针对财经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切实加大监督力度,为进一步加强水利行业财会监督工作、推动预算单位规范财务管理、切实有效防范资金风险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结合当前加强资金监管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对预算单位在资金监管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进行全面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的可行性措施。
一、资金监管面临的新形势
(一)制度建设的不断加强对资金监管提出新要求
一是两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财会监督的内涵、定位、原则和体系,提出进一步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和完善财会监督工作的要求,从三个层次详细阐述了加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并提出六个方面保障措施,推动各单位不断加强资金监管,提升财会监督效能。
二是近日,财政部印发《中央部门预算执行监管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区别于2020年印发的《中央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该办法依托于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开展,不局限于对财政资金支付清算信息的监控,监控范围更广,监控内容更丰富,并提出“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归位尽责、坚持闭环管理”的基本原则,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对预算单位资金监管提出新要求。
三是水利部修订水利财务管理“三项机制”。其中《水利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办法》作为强监管的重要抓手,对强化资金监管、保障资金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修订后的监控办法体现在监控手段和方式更加多样化,增加重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监控、“四不两直”方式现场核查等手段;监控内容覆盖的更全面,监控职责更加明确,监控流程进一步优化等特点,使得水利预算执行监控效能不断提升。
(二)外部监督的持续强化对资金监管提出高要求
1.审计监督持续深入。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审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要加强审计领域战略谋划与顶层设计,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党中央曾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审议审计监督重大事项,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审计领域重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始终将审计整改与审计监督放到同等重要位置去推进和落实,推动审计整改到位、落实见效。可见审计监督力度在持续加强,在新形势下,审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加之借助大数据优势进行跟踪式、穿透式审计,对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大资金监管力度迫在眉睫。
2.财政部监管不断加强。
2021年6月,财政部印发《中央预算单位实有资金动态监控扩大试点工作方案》,将吉林、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深圳、广西、四川等地区预算单位的实有资金账户纳入财政部动态监控范围,进一步扩大对实有资金动态监控范围。同时,不断加大监控力度,各驻地监管局按照监控职责,对监控范围的预算单位实施资金监控,监管力度持续加强。
(三)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上线对资金监管提出新路径
预算管理一体化构建“制度+技术”管理机制,是对财政资金全生命周期、全过程、全链条的信息记录和动态监控,2023年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在水利部正式上线,上线后对预算单位资金监管带来新的挑战。在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国库支付等方面均发生不小的变化,财政资金支付实现用款计划和预算指标的双重控制管理模式,资金支付在满足预算、政府采购、功能科目等一系列条件下,才能实现资金成功支付,一环扣一环,环环相扣,为实现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监督提供支撑,对资金监管也提出新路径。目前,一体化系统中预算执行监控模块已正式启用,对于不符合政策要求、项目支出范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等规定的支付,系统将进行自动预警,各地方监管局和财政部也对资金支付进行人工预警。
二、当前预算单位资金监管现状
(一)资金风险意识薄弱,缺乏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
具备较强的资金风险意识是强化资金监管的关键,但仍有部分预算单位风险意识薄弱,意识不到单位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风险,认为发生资金风险只是小概率事件,资金风险防控得不到重视。
风险预警机制是防范风险的重要环节,尚有不少预算单位未建立资金风险预警机制,在触发资金风险之前,未能进行有效预警和提前控制,无法避免资金风险的发生。
(二)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存在短板和不足,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财务基础工作是加强资金监管的根基,根基不稳,土崩瓦解,危如累卵。从现场审计、财会监督检查、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来看,会计要素填写错误(会计科目使用错误、用途填写不规范等)、会计凭证管理不规范(缺少相关附件、日期等)、发票管理不规范(名称、金额等填写错误)、合同管理不规范(缺少重要要件)等时有发生,这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单位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存在不足。
另外,财务基础工作的短板和不足也说明单位制度存在的漏洞,财务岗位交叉审核制度没有真正落实,对账岗位、归档整理没有达到制度要求的效果,经常发生的问题解决方式治标不治本,没有做到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资金监管手段单一,信息化建设需进一步提升
就目前基层单位资金监控管理现状而言,多数预算单位,特别是基层单位,资金监管手段较为单一,通常依靠线下方式开展现场监管,通过翻阅账簿、会计凭证,查看银行流水等资料,发现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风险。这种方式监管范围窄,且费时费力,监管效果不明显。
对于层级较多的单位,逐步推进信息化建设是实现资金实时监管的必要手段,但多数单位未建立信息化或信息化建设相对薄弱。
(四)财务人才队伍建设滞后,人员素质需进一步提升
财务人才队伍建设是加强资金监管的有力保障,具体工作需要财务人员队伍组织实施,财务人员的素质决定了资金监管职能是否能充分发挥。然而,目前基层财务人员队伍建设滞后,人才力量配备不足,人员素质相对较弱,主要表现在,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缺少具备财经知识的专业性人才,尤其是一体化系统的应用,高度信息化技术和计算机逻辑系统的应用对于财务人员而言更是一大难题。另外,还有一部分人缺乏创新性和工作主动性,对新制度新文件不去研究学习,没有紧跟财政改革新动向,无法及时更新财务知识储备,导致财务监管工作效能较低。
三、加强资金监管的举措
(一)提高资金风险预判能力,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
风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澜之间。资金重大风险的发生是一个从孕育开始,逐渐演变到升级失控的过程,在整个过程中,越早发现资金风险苗头,对遏制重大风险的发生越有效果。通过全面梳理资金方面多发、易发、频发等问题,熟练掌握此类问题的特点,一旦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遏制,不断增强业务人员的风险意识,提高资金风险预判能力。
除此之外,梳理资金支付各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分析产生的原因,设置合理的风险预警指标,逐步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
(二)夯实财务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
单位内部加大审核力度,不断规范财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预算单位应以问题为导向,对历年来审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分析归类,对因操作不规范、失误等原因产生的问题,落实两岗审核,加大审核力度;对政策理解有偏差产生的问题,要加强对政策的学习和运用,夯实财务基础管理工作。以此为契机,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在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不足,进一步修订、细化和完善现有制度条款,废止不适用的制度或规定;根据上级单位制定的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有效性和实用性,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制度办法,充分发挥各项制度制约和规范的作用,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三)逐步推进“互联网+监管”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管工作效率
对于下属单位层级或下设部门数量较多、业务研究范围较广泛、资金规模较大的单位,依托于互联网,建设监管系统,可以更好地了解单位各部门预算收入、支出情况,实现实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强化源头防控,做到及时发现疑点、纠正错误,降低财政资金使用风险。同时,结合本单位资金支付特点,提炼关键字段,设置监管指标,将指标置于系统中,实现系统自动预警,从而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另外,也可以充分发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执行有关模块的作用,预算单位在一体化系统中通过查看资金支出明细表,关注单位支出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达到资金监管的效果。
(四)多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内部审计监督合力
建立财政、纪检、税务、审计等部门联合监督机制,形成内部监督合力,保障单位资金使用安全。同时,加强单位内部审核部门之间的互动,建立各部门之间分工明确、高效协同的良好机制,对发现的疑点问题或线索,经牵头部门统筹后,适时开展实地核查或联合检查,确属问题的,强化监督整改执行力,形成内部审计监督合力,提升预算单位资金监管质效。
(五)加强政策宣贯,提升队伍人才素质
系统内部或者单位内部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组织培训,加大对资金监管方面的培训力度,特别是政策法规和业务规范培训。在开展培训的同时,搭建交流平台,共享工作经验、提出建议和意见,不断提升队伍人才素质。同时,上级部门可以不定期与基层单位财务人员开展交流活动,了解基层单位因历史遗留问题、体制机制等方面出现的资金支付难点,通过进一步分析政策,给予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