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
全面提升滨州黄河保障能力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 全面提升滨州黄河保障能力水平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千百年来,这条象征着中华民族精神图腾、饱含着代代治黄工作者无限情愫的古老河流,迎来了专门为它制定的法律,令基层治黄工作者激动自豪、倍感振奋。
制定黄河保护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该法共计11章122条2.1万多字,聚焦黄河保护治理的主要矛盾,作出了基础性、根本性和系统性的安排部署,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黄河保护法突出了“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根本要求,在立法原则中开宗明义指出:落实“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要求,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量水而行、节水为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的原则;体现了剑指问题的精准导向,针对水资源短缺这个大矛盾、生态脆弱这个大问题、洪水这个大威胁、高质量发展不充分这个大短板、民生发展不足这个大弱项,织密了黄河保护的法治之网;放大了“黄河大合唱”的同声音量,坚持全流域“一盘棋”,促进上下游统筹、左右岸协同、干支流联动,为构建黄河流域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格局凝聚起强大合力。
山东省滨州市处于黄河尾闾,是一座依水而建的城市,黄河穿城而过,境内长度94千米。就滨州黄河而言,黄河保护法体现了高度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滨州属于严重缺水地区,产业结构高耗水,水资源制约问题突出,也是典型的沿海水陆交接带生态脆弱区,生态保护压力大。在跨黄河发展的规划下,存在防洪压力较大、河道岸线管控难度大、文旅产业发展不足、对黄河文化挖掘保护不够等问题,对贯彻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推动更高水平富强滨州建设增加了难度。在黄河保护法的法治框架下,对这些发展难题都提出了现实性的解决方案——明确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流域区域的工作职责,强化了地方政府监管职责,统筹加强水沙调控和防洪安全,完善了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以法律形式对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作出具体部署,并设定严格的法律责任,确保系统性、整体性的制度安排得到高效落实。
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使命光荣、任重道远。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滨州河务局将把学习宣传贯彻黄河保护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学法、普法、执法一体推进,努力把法律制度优势转化为流域治理效能,保障推动黄河重大国家战略落地落实。
一是深入学法强能力。坚持以“三个引领”,带动提升学习实效。统筹实施党建引领,将黄河保护法学习任务融入党组中心组、党支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常态化学习中,充分发挥党组织服务、教育、管理监督作用,确保专题学习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实施流域区域协作引领,通过落实黄河保护治理“公检法司”联动机制,实行多部门交流研讨、专家辅导、集中研学,协同提升法治能力;实施典型引领,工作中注重发掘和宣传典型案例,加强以案释法,推动流域区域内提升推进“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法治能力和水平。
二是全面普法夯基础。立足“力度、广度、精度”三个维度,系统推进普法工作。以规划引领提力度,坚持把黄河保护法主题宣传纳入“八五”普法重要内容,确保普法工作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温度不降、严抓不松,让黄河保护法在滨州市能够深入群众、深入一线、深入人心;以方案引领增广度,以落实《滨州黄河河务局<黄河保护法>宣贯方案》为基准,紧抓“世界水日”“国家宪法日”宣传契机,发起黄河保护法宣传快闪活动,开展黄河保护法知识竞赛,组织开展“法律九进”,营造学习宣传贯彻黄河保护法的良好氛围;以品牌宣传提精度,依托山东黄河法治润黄河“禾禾”普法宣传品牌,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制作《禾禾说黄河》系列法治宣传教育短片等法治文化作品,开展“我与黄河保护法”影像征集活动。联合滨州市公检法司机构共建滨州黄河法治文化阵地,精准引导社会公众增强共同守护母亲河的法治意识。
三是严格执法提效能。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面依法履行黄河保护法赋予流域机构的水资源管理、生态保护、防洪保安全、黄河文化传承弘扬等各方面职责,探索加强流域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的工作实践。针对改变取水用途、侵占河道岸线等违法行为,将加大监督处罚力度,维护法律尊严,当好滨州黄河的“代言人”,更好的保障、服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落地落实。同时,也将积极配合上级完成现行制度的“立改废”及《山东省黄河保护条例》等配套法规的立法工作,为黄河保护法在全流域的落地落实,作出滨州黄河贡献。